| 科技局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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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⑵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软科学研究等各类科技计划。
⑶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依法行政工作。
⑷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成果转化资金;统筹规划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⑸研究制定加强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市属科研院所的中试基地及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计划。
⑹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组织和实施好国家、省和市级的火炬、星火、成果推广等指导性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星火技术密集区的工作,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⑺组织科技力量,推动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院校和大中专院校高新技术创业园,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⑻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⑼负责管理对外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交流出国团和市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的报批;组织实施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⑽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计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投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⑾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管理审核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免税事宜;负责规划科研机构的合理布局,审核市属全民所有制独立自然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认定。
⑿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知识产权工作。
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 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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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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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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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
⑵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提案、保密工作。
⑶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
⑷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基建工作。
⑸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
| 产业科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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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的政策措施。
⑵负责组织工业领域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⑶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⑷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村与农业发展措施。
⑸负责农村和农业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 |
| 计划成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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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⑵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
⑶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和推广。
⑷组织、协调重点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⑸负责全市重大科技成果的信息提供和向上推荐工作。
⑹负责授奖成果的归档及保密审查。 |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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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负责指导县(市、区)科技工作。
⑵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指导和管理民营科技企业。
⑶负责全市科研院所的管理工作。
⑷负责全市农村技术承包工作。
⑸负责软科学计划管理工作。
⑹负责全局的“普法”和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
| 人事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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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制定全市人才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各类科技人才年度培训和本系统职工教育及岗位培训工作。
⑵根据有关政策做好本系统的人事劳资工作;搞好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年度考核及管理好人事档案。
⑶负责科技干部的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副县长的配备、考察工作。
⑷负责全市科研、实验系列初级职称评定。
⑸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 |
| 纪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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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负责全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⑵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执法人员行为监督工作。
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⑷负责本系统纪检信访工作。
⑸负责督察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和效能工作。
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
| 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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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党员遵章守纪。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⑶牢记中国共产党宗旨,做好本系统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⑷负责本系统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
⑸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事宜。 |
| 工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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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山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
⑵发挥工会社会职能: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和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发挥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作用;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科技素质。
⑶负责本系统的职工文化活动。
⑷引导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
⑸认真完成与上级工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任务。
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 直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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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知识产权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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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制定本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全市专利工作,负责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组织专利技术的实施和推广;负责全市的专利统计工作。 |
| 长治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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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规定:①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②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技术市场统计分析;③组织交流、发布技术信息,协调和监督技术贸易活动;④负责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考核;⑤全同有关部门对技术贸易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自理;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技术市场管理职责;根据科技部关于《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规定:背靠政府面向市场在农村、中小企业与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之间架起桥梁,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农村及中小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人才培训等服务,提供其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
| 长治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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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科技、社会软科学研究;科技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与检索,科技立项、成果鉴定的查新与检索,组织推广新技术、新成果,《长治科技》编辑工作,科技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科技统计,为我市中小企业、乡镇、科研院所等单位提供科技信息咨询和科技翻译服务,为我市科技人员提供科技动态等工作。 |
| 长治市科技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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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以及计算机相关领域,如培训、系统维护、网络工程、网络咨询等。软件开发以信息管理系统为主,并涉及互联网站的建设、开发与管理。 |
| 长治市微生物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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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业微生物的研究,一是酿造行业菌种的研制,提纯复壮和选育;二是食用菌的研究和推广,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三是农业微生物的研究与推广,包括微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四是农副产品的生化研究;五是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
| 长治市中心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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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实验、化验方面的科技咨询、技术开发、新产品中试及研制、科技服务等工作。建立“长治市实验室资源共享平台”,并面向全市中小企业服务。对我市实验进行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内外实验室发展动态”等政策法规宣传和引导。完成好“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 |
| 长治市科学器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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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各类分析检测仪器,化验室配套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有关新技术咨询、科研项目研制和推广等工作。 |